2023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则,标志着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重大改革正式启动。这一改革旨在优化发行上市审核注册机制
2023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则,标志着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重大改革正式启动。这一改革旨在优化发行上市审核注册机制,提升直接融资效率,扩大资本市场覆盖面,增加制度包容性,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然而,在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并不是一帆风顺。
8月27日晚间,华通线缆(605196.SH)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未能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请示报告重大敏感事项,导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沟通确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这是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后,首例再融资项目被否的案例。而在此之前的8月25日,中国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监管安排》),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约束。《监管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严格控制再融资规模和频次。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募集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对于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存托凭证的,拟募集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间隔期由原来的18个月调整为36个月。
严格控制定价方式和折价幅度。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前120个交易日或者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中较高者;对于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本次招股意向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或者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中较高者。
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效率。对于募集资金用途涉及收购、投资、补充流动性等项目的,要求上市公司详细披露具体内容、预期收益、风险提示等信息,并要求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充分、准确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和监督。
严格控制再融资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上市公司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安排原股东优先认购或者赠送配售权等方式,减少稀释效应。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充分、准确地披露再融资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业绩等方面的影响,并要求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监管安排》的出台,无疑给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增加了更多的难度和风险。
虽然华通线缆再融资的遭否与《监管安排》的相关条款是否有着进一步的关联,目前尚无直接证明表明,但随着相关再融资“新规”的落地,多家已递交再融资申请正排队待审的企业,其相关资本运作的前途显然已多了不止几分变故。
据统计,截至8月27日,沪深两市共有112家上市公司在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其中有28家已经过会,84家尚未过会。此外,还有11家上市公司在申报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其中有2家已经过会,9家尚未过会。
这些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项目是否能够顺利通过审核注册,是否需要调整发行方案,是否会受到投资者的追捧,都值得关注。
中国企业到境外上市是一个既有机遇又有便利的选择,需要根据自身的实力、特点、目标和战略来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