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剥就剥!台湾YMA拜拜中国市场,闯荡纳斯达克!

2023-06-1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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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家公司,因为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于2023年3月31日生效。且办法要求寻求直接或间接在海外发行或上市证券的境内公司在提交首次公开发行或上市保密或公开登记声明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程序!直接将国内的业务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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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的总部位于台湾,YMA Corporation的控股股东J-Star Holding Co., Ltd.(以下简称:YMA,即上市主体)旗下有香港公司、萨摩亚、中国及萨摩亚公司旗下的台湾(YMA)公司和萨摩亚本地公司。而唯一在中国江苏的柏闳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并没有实际业务。

2023年4月YMA将在中国内地的两家运营子公司,即YMA Composite Materials (DG) Co. Ltd. (“东莞YMA”) and Forwell Sports Equipment Co. Ltd (“东莞Forwell”)80.5%的股权转让,也就是说在东莞YMA和东莞Forwell的剩余权益会被视为股权投资,台湾总部也不再实际控制这两个在中国的经营实体。同时,负责公司业务运营的高级管理团队成员也均不是中国公民或长期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人员。也就不是“中概股”了。

所以,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就不构成“中国境内公司的间接海外发行和上市”,就不需要完成《试行办法》规定的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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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个架构的调整,公司也澄清,目前主要的业务是香港公司大约80%的收入,台湾公司大约20%的支出。香港公司从台湾公司购买商品和服务,然后再支付给上游OEM\ODM的东莞YMA和东莞Forwell或台湾公司从东莞YMA和东莞Forwell购买商品,然后相应地支付此类商品的费用;和/或萨摩亚公司向东莞YMA和东莞Forwell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付款!简单理解,东莞YMA和东莞Forwell两个厂变成了YMA的OEM\ODM的合作商。

从披露的财务角度看营收的30%来自于台湾,14%来自于西班牙,13%来自于德国,其他之和是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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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这么一家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更新了招股书。根据最新招股书,YMA 计划以每股4美元的价格,发行400万股,拟募资1600万美元。拟上市代码:YMAT他的架构重组确实给他带来了不少的便利。让很多中概股“羡慕嫉妒恨”。

其实,这家公司最早在2021年9月30日就向SEC递交秘密申请;在2022年2月16日正式公开递交上市申请,但未透露发行量等信息;2022年7月第一次更新招股书,公布了其发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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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ar Holding Co., Ltd.(YMA)是一家成立于1970年的台湾碳纤维零件制造商,总部位于台中,全职雇员901人。该公司致力于开发和商业化碳增强和树脂系统的技术,生产包括电动自行车和运动自行车的关键结构件、球拍、汽车零部件到医疗保健产品

2021-2022财年,YMA 的营收分别为3133万美元和3938万美元,其中来自自行车零部件和球拍业务的销售额分别占总收入的约63.9%、36.1%和63.2%、33.7%,这期间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3万美元、12万美元

这么高大上的产品,结果净利润这么低,难道是把国内的业务剥离之后的原因?看来还是下了“血本”的。但是纳斯达克就是这么简单,即便他净利润如此低,他的销售收入还是不低,估值也不会很低!而权益也有990万美元,上市指标 it's OK......